本所与惠州市创科电子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2012-09-03

2012年9月3日,本所与惠州市创科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为期两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指派梁小军、罗青松、岳彩亭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