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免费代理“老母亲卧病“等死”,富裕儿拒付医疗费”案

2012-03-30

      四个子女互相推诿,七旬妪只能卧病“等死”。自从媒体报道了惠东县胡瑞兰老人的悲惨晚年后,我所马上成立志愿法律救援小组。3月27日,本所律师罗青松免费代胡瑞兰向惠东县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后,惠东县法院会同妇联对拒绝出钱医治老母亲的胡瑞兰四名子女进行诉前联调,四兄妹当日即签字同意限期分摊老母治疗费。本所罗青松律师作为胡瑞兰老人的免费代理律师,也在持续跟踪本案的进展。截至28晚,胡瑞兰仅收到两名子女送去的治疗费,法院即将正式立案。本所律师也将持续为胡瑞兰老人给予免费法律援助。

      诉前联调签字画押不爽快
      惠东78岁老妪胡瑞兰于2010年患上皮肤病,由于治疗不及时不连续,目前已发展成皮肤癌,下体糜烂。其孙女周小姐称这都怪老人的4个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据了解,胡瑞兰的子女都拒绝出钱医治老母亲。3月27日,本所律师罗青松从惠州赶抵惠东,免费为胡瑞兰代理诉讼。
      罗青松律师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将胡瑞兰的四名子女老大、老三、老四、小女儿老五都列为被告,诉讼请求四名被告按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立即支付医疗费8万元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
      惠东县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立即会同惠东县妇联,召集胡瑞兰的四名子女前往法院进行诉前联调。当天下午4时许,胡瑞兰的四名子女极不情愿地来到法院。当余法官询问他们四人有无尽到赡养责任时,只有小女儿爽快地回答没有,其他三个儿子默不作声。
      调解过程中,周家四兄妹将该不该出钱给老母治病的话题引向了老母亲分祖产不均,因此拒绝为母亲治病。余法官随后要求经济不宽裕的老大和小女出资2000元,经济条件优越的老三、老四出资4000元,最迟于次日将钱交给胡瑞兰去治病。
      对法官的这一建议,只有女儿爽快地签字画押,其他三人见无法推脱,才极不情愿地签字画押。
      老人入院恶性肿瘤再恶化
      照顾胡瑞兰的孙女周小姐称,28日上午周氏四兄妹中只有四儿子和小女儿履约将共6000元送来。昨日中午周小姐立即将奶奶带往广州治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陈医生表示,由于此前未得到及时救治,胡瑞兰的恶性肿瘤有所恶化,大概需要进行5到6个流程的治疗才可能痊愈,治疗费约需5万元。
      28日晚间,对于为何没有履约给钱的问题,老大称自己向老板预支工资未果。而拥有三栋小楼并出租的三儿子则称,他已经准备了4000元,但不想直接交给胡瑞兰,必须由第三者签字证明他给了钱,然后才能转交给母亲。
      28日下午,惠东法院法官余仕宏表示,鉴于诉前联调仍无法完全解决胡瑞兰无钱治病的问题,法院即将立案。本所也将持续为胡瑞兰老人提供免费诉讼代理,希望能通过法律的手段让这些人心泯灭的所谓“子女”承担本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