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商标“DALON”被商标局正式受理

2012-02-09

 (吕晓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1月5日向本所出具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标志着本所商标“DALON”被正式受理。

      品牌提升竞争力,本所一直致力于商标品牌战略,为了维护品牌形象,保护无形资产,于2011年12月29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1月5日向本所出具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本所商标的成功申请是律师所品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这标志着我所开始走上品牌发展之路,在国家允许的服务项目范围内拥有商标的专用权。未经我所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我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达伦服务商标)
(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