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雄舌战展雄风 争锋相对辩天下—-我所青年律师参加省律协培训辩论赛

2010-11-04

      为提高广东省青年律师的业务技能和加强专业学习,广东省律师协会于2010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在广州举办了2010年第三期“2010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在培训期间,省律协为活跃气氛,加深了解,促进交流,举办了一场由惠州代表队和珠海代表队现场对擂的学员辩论赛。我所四名青年律师组成惠州代表队,为出席本次比赛的省司法厅领导、省律协领导、各地学员奉献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辩论大赛。

      赛前,我所接获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通知后,对省律协组织的此次辩论赛非常重视。从省律协公布辩论赛辩题到正式比赛之间仅有两周的准备时间,因律师工作的特性,本所四名青年律师利用晚上和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在一起认真备战,找相关法律规定、法理分析辩题的内涵、定准辩论的方向等,主任梁小军律师、副主任魏宏强律师也亲自上阵、全程指导,在辩论内容上组织参赛人员深刻剖析辩题,与参赛人员一起学习观看精彩辩论录像,让参赛人员能够准确树立观点;在辩论形式上指导参赛人员积极演练辩论技巧、模拟正式辩论等。至此,我所参赛人员在赛前已准备充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比赛。
      本次辩论赛采用的是案例类辩题—镇卫生院拒绝从家属中输血给病人,对病人的死亡是否应负责任?(详见附文)。在赛前抽签中,惠州代表队为正方,珠海代表队为反方。辩论赛采取现今通行的国际大专辩论赛辩论规则,设有陈述、反驳、提问、自由辩论、总结发言共五个环节,正、反两方各设四个辩席,发言按照辩论程序依次进行。
      7月15日下午,在省律协的组织下,辩论赛正式举行。我所青年律师统一、整洁的着装,大方自信的发言,举止得体的动作,一登台亮相便吸引了现场观众的眼光,展现了我所良好的团队风采。
在辩论过程中,面对强大的对手珠海代表队的引经据点,旁征博引,我所青年律师镇定从容,紧扣观点、有的放矢,妙语连珠,进行激烈的对决。而到了比赛的第四环节自由辩论阶段,可以说让整场比赛高潮迭起,精彩纷呈,我所青年律师和珠海代表队你来我往,时而正面“相冲”,时而侧面“攻击”,或充分利用对方观点步步紧逼,或施展辩论技巧化解对方攻击于无形之中,双方辩手灵活的思维、激情的说辞和缜密的逻辑,不时赢得场下阵阵掌声,气氛非常活跃。这是一次法理的雄辩、公平的较量、才华的展示,最终,在对方四辩完成总结发言后,此次辩论赛持续了一个小时圆满落幕,场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出席活动的诸位嘉宾对此次辩论赛进行了精彩的点评,肯定了双方辩手都能紧紧围绕辩题展开争辩,引入法条,融入法理,思维严谨,言语流利,显现了律师的睿智,体现了律师的口才,并对双方辩手在比赛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剖析,对今后如何在辩论中更好的展示律师风采提出了宝贵意见。
      最后,省协律领导对本次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祝贺,并强调通过此次辩论赛,有利培养了青年律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了同行之间的交流沟通,也培养了青年律师的团队精神,树立所兴我荣的集体观念,并有利于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通过辩论练就青年律师的雄辩口才,展示青年律师的形象,通过相互比较查找自身的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提高投身律师队伍事业的激情,不断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附辩论赛题):林某因肚痛被家属送进镇卫生院,经医院检查,系脾脏破裂,因出血很多,需立即手术并大量输血。按照规定,镇卫生院只能使用由市中心血站提供的血液,而血站距镇卫生院有一个小时的路程,病人生命垂危,家属强烈要求输自己的血,卫生院领导坚持遵守上级部门的规定,本院不能自行采血。家属表示愿意以文字形式承诺,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与卫生院无关,但院领导仍不同意。最终,当血站的血送到时,林某因失血过多导致脾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正方(惠州):镇卫生院对病人的死亡应当负责任。
反方(珠海):镇卫生院对病人的死亡不应当负责任。
(图为我所青年律师:一辩岳彩亭、二辩杨薇、三辩向柳、四辩罗青松)
(图为精彩的辩论现场:智慧与才华的交锋,激情与勇气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