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容易被大众误解的法律小知识

2019-06-04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达伦微访谈”,我是本期主持人小惠。本期节目我们请来的嘉宾是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的罗沙实习律师。罗沙,你好!

罗沙实习律师: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在往期节目中发现网友们对一些词语有疑问,所以特地做本期主题为“那些容易被大众误解的法律小知识”的节目,在众多问题中,我们挑选了10个,请你帮我们解答一下。

罗沙实习律师:好的,非常荣幸能为大家解答,我一定知无不言。

主持人:第一个是私生子,私生子是不是不受法律保护,不能继承遗产?

罗沙实习律师:私生子在法律上叫非婚生子女,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私生子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毕竟虽然大人犯了错,但孩子是无辜的。

主持人:第二个父债子还,电视上经常出现的爸爸还不清赌债然后女儿被拉去还债的情节,上一辈的债务下一辈是理所应当偿还的吗?

罗沙实习律师:电视上的情节容易给大家造成误解,在法律上,父亲和孩子是独立的个体,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子女才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父亲债务的义务。

主持人:第三个是出轨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罗沙实习律师:这个是不可以的。如果是一般性的出轨,离婚时法院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照顾。如果出轨是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那么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通常也不会导致净身出户。

主持人:第四个是(宝盖头的)定金与(言字旁的)订金有什么区别?

罗沙实习律师:首先我们要明确,作为消费者,签合同交宝盖头那个定金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宝盖头那个定金合同双方所负担相同的风险,但言字旁的订金,其惩罚性是单方的,仅对交订金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

主持人:第五个是肖像权,如果我的朋友趁我不注意偷拍我的照片,是属于侵犯我的肖像权吗?

罗沙实习律师:如果你的朋友未经你的同意偷拍,照片储存在手机里面,不属于侵犯肖像权。但是如果他以营利的目的使用你的肖像,那就属于侵犯肖像权了。

主持人:上面几个都是属于民事的范畴,还有一些刑事方面的问题要请教你。吸毒是犯罪吗?

罗沙实习律师: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容留他人吸毒属于刑事犯罪。之前某明星就因容留他人吸毒就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与之类似的是卖淫、嫖娼也是违法但不犯罪,当然吸毒、卖淫、嫖娼这些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主持人: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打架情况,打架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罗沙实习律师:一般的打架如果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话,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的标准才会被刑事立案。这个轻伤比我们平时想象中的重得多,例如鼻骨粉碎性骨折属于轻伤,具体是否属于轻伤要进行鉴定。但是俗话说得好,打架风险大,打赢进牢房,打输进病房,大家各让一步,这个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主持人:前段时间张扣扣一案在网上沸沸扬扬,他的辩护律师申请了精神鉴定,引起热议。第八个问题是精神病人是不是等于不负刑事责任呢?

罗沙实习律师:那不一定,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有规定。分为3种情况:

第一,如果该精神病人是在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二,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持人:所以其实精神病人并不等于不负刑事责任。第九个问题是死缓,死缓的意思是死刑缓一段时间再执行吗?

罗沙实习律师:不是的,我们国家的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

死缓有2年的考验期,只有在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并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主持人:那无期徒刑的意思是要关押终身吗?

罗沙实习律师:无期徒刑虽然从字面意思上看,是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要牢底坐穿,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假释。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关押终身,而是回到了社会。

主持人:看来之前真的误解这些词语了,今天真是受益匪浅,谢谢罗沙。我们今天的节目到此就结束了,非常感谢各位观众观看本期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罗沙实习律师:再见!